8月1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沁河流域上游支流喬龍溝河水污染事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成功,違規排污企業山西錦能能源有限公司須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數額共1738.76萬元。
2023年8月26日,山西錦能能源有限公司私自使用水泵、消防水管等工具,將生化污水處理站調節池內液體連續抽出排入外環境,導致沁河流域上游支流喬龍溝河及沁河發生水污染。
省政府指定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配合開展沁河流域上游支流喬龍溝河水污染事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與山西錦能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開展本次事件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針對地表水、沉積物、農田土壤、地下水和水生生物開展了損害確認、因果關系分析和損害量化。經評估,本次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數額共1738.76萬元。
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與山西錦能能源有限公司先后兩次磋商,達成了一致意見,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磋商會議邀請了省檢察院、省財政廳、相關市縣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和鑒定評估機構參加。目前,山西錦能能源有限公司已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繳納到省財政專用賬戶并按磋商協議約定開展修復工作。